來源:家長幫 作者:家長幫小編 2016-06-30 18:34:06
原閘北區(qū)
本市戶籍
區(qū)教育局按照“戶籍地址與居住地址一致優(yōu)先”原則,優(yōu)先安排戶籍地址與實際居住地址一致的適齡兒童就近入學,再根據登記入學人數和學校資源分布情況,統(tǒng)籌安排“人戶分離”適齡兒童入學。
當報名學生人數少于學校招生計劃數時,學校應如數錄;報名學生人數超過學校計劃數時,根據同住情況、購房時間和居住年限等,由區(qū)教育局籌安排,按照以下順序錄取學生:
。1)居住地與房屋產權證(學生本人及父母)地址一致的;
。2)居住在直系親屬(祖父母或外祖父母)處的;
。3)居住在旁系親屬處的;
。4)居住在租賃房產處的;
(5)其他情況。
隨遷子女
根據“集中報名、相對就近、統(tǒng)籌安排”的原則,根據各街道、鎮(zhèn)的教育資源及生源分布情況,對符合入學條件的來滬人員隨遷子女,由區(qū)教育局統(tǒng)籌安排入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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