來源:幼教網(wǎng) 2018-09-21 10:50:02
一個必須解決到位的學前教育問題
談學前教育公平的問題
前幾年,筆者曾圍繞學前教育公平問題發(fā)表了一系列文章,諸如《教育公平——一個不容回避的學前教育問題》[1]《由幼兒園頻發(fā)血案所想到的》[2]《從教育人類學視角看學前教育的政策走向和政策制定》[3]《制定與實施促進社會公平與和諧的早期教育政策》[4]《質量優(yōu)先,還是公平優(yōu)先?——建構和諧社會背景下對幼兒教育質量和公平關系問題的思考》[5]《為處于劣勢社會經(jīng)濟地位的幼兒提供怎樣的幼兒園課程》[6]《從教育公平的視角談教學的有效性》[7]等。在學前教育公平問題尚未引起人們太多關注的時候,筆者將這些文章的重點放在“要”還是“不要”之上,指出了在新的歷史時期學前教育公平問題是一個不容回避的問題。在這些文章中,筆者闡述的主要觀點如下:
●在“教育質量”之外,還有一個同等重要的概念,即“教育公平”。“教育質量”和“教育公平”兼顧,應成為學前教育的基本價值訴求。
●如若政府關注的是政績和形象,那么在對教育進行投入時就會去做“錦上添花”的事情;如若政府關注的是維護社會穩(wěn)定,關注的是人人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權利,那么在對教育進行投入時就會去做“雪中送炭”的事情。在幼兒園接二連三發(fā)生的血案提醒我們,這已經(jīng)不只是幼兒園的“安全問題”了,我們應該趕緊著眼于解決各種社會矛盾,而不是“頭痛醫(yī)頭,腳痛醫(yī)腳”。學前教育的公平性問題是一個社會急需解決的問題,是一個需要下決心解決的問題,還是一個需要時間去解決的問題。
●在資源有限的情況下,如果熱衷于對“優(yōu)質”學前教育機構加以扶持和投入,希望以此提高學前教育質量,就會導致教育資源配置不公的問題,使國家有限的教育資源被社會優(yōu)勢群體所占用和享受。
●對學前教育質量的追求不能以犧牲教育公平為代價。例如,在城鄉(xiāng)二元體制等現(xiàn)狀下,社會弱勢群體只能選擇將子女送到收費相當?shù)土拿褶k學前教育機構中去,但是這些教育機構常會因為質量等問題被整飭或被取締,從而使這些兒童的受教育權利被剝奪。
●在教育資源有限的情況下,應通過弱勢補償來消除教育上的不公平,即政府應通過政策的制定與實施,挖掘和調配各種社會資源進入學前教育領域,同時將公共教育資源的配置向處境不利的兒童傾斜,以進行教育初償。
●在將公共教育資源更多地投向為弱勢群體服務的學前教育時,也意味著政府必須同時通過政策調控,把一些面向社會優(yōu)勢群體的學前教育機構推向市場,推動社會力量對學前教育進行投資,為學前教育籌集更多非公共性質的資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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